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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斯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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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陈惠斯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447人看过
实名注册的淘宝网店在转让上受到网络平台规则的限制。那么,夫妻离婚协议可否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名注册的淘宝网店的归属?
【裁判规则】
自然人淘宝网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属于淘宝网规则中买卖受限情形,故夫妻离婚协议中关于淘宝网网店权属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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