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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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分享婚内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已得到履行,该协议是否当然生效?

发布者:陈惠斯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374人看过

婚内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已得到履行,该协议是否当然生效?

 

【裁判规则】

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

 

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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