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周春律师
专注于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与处置
1857036913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新公司法解读系列(五):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及责任

作者:周春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3次举报

新公司法解读系列(五):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及责任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执行公司事务,新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职权及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法定代表人本身属于公司的董事或高管,应当遵守前几期关于“董监高系列解读文章”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还作出了如下相应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的辞任与补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条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公司法明确公司内部对于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在新公司法出台之前,关于公司内部对于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能否产生对外产生效力,对抗善意相对人,司法实践中的观点是并不统一的,新公司则对此予以了明确。

后续公司在选定法定代表人时,则一定要谨慎,像之前那种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对公司的潜在风险将进一步增加。


三、法定代表人的过错追偿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因此,自然人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时,需慎重对待;而公司如果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规制,则需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更为明确、细致、周密的约束,而不可再像之前注册公司一般,随意套用网络上的公司章程模板。




法条链接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周春律师 已认证
  • 18570369130
  •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42次 (优于96.7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2次 (优于98.7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582分 (优于96.9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8篇 (优于98.37%的律师)

版权所有:周春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5719 昨日访问量:71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