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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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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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转化型抢劫,成功辩护为盗窃

作者:谭英律师时间:2016年11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1次举报

   被诉转化型抢劫,成功辩护为盗窃

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  谭英

很多人不知道刑事案件最好什么时候委托律师,不知道委托律师的用处在哪里?甚至很多人认为刑事案件中委托律师的用处不大,殊不知,正是放任的态度,忽略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诸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放弃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如果被刑事拘留,一定要在知道被拘留的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并了解案情。
【案例】

潘某某是聋哑人,其与两个聋哑人在公共汽车上面偷窃人民币600元被抓,过程中三人中有人有反抗抓捕的行为,其中一个女性跑掉,潘某某和邓某某被抓。公诉机关指控潘某某和邓某某属于转化型抢劫,犯抢劫罪,且是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谭英律师收到案件后,复印了案件后仔细查看了案卷,从受害人的询问笔录中没有看到有提到潘某某殴打他人的行为。会见潘某某时着重询问其是否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其一再表示并没有使用暴力殴打他人,只是被抓后有拉扯的行为,想从他人手中逃走。谭英律师向潘某某表示如果确实没有使用暴力抗拒抓捕,那么可以以此来辩护只是盗窃,并未转化为抢劫。开庭时公诉机关一直未提供当时公交汽车上的视频资料,谭英律师通过相关证据以及相关法律向法官证明潘某某并未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最后法官责令公诉机关提供视频资料当庭播放,通过视频资料以及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得出潘某某,在案件中确实未使用暴力,也未有证据证明潘某某与同案人在之前有协商使用暴力逃跑。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潘某某犯抢劫罪的理据不足,不予支持,故法院判决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案犯邓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律师分析】

   很多人认为公诉机关会站在公立的角度,不会刻意加重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没有考虑到公诉机关站立的角度不同,关注点就会不一样,也不会全面考虑犯罪嫌疑人各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的情节,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只有自己通过委托专业律师才能够保证自己的权利。如果本案中潘某某没有及时委托律师,潘某某接触受害人笔录只有公诉机关在庭审时的说明,但是不会完整地将笔录读出来,那么潘某某并不能自行分析案件受害人笔录中的细节问题,无法证实自己未使用暴力的事实,那么很可能被判决抢劫罪以及更长的刑罚,所以委托专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被刑事拘留,一定要在知道被拘留的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并了解案情,分析案情,及时向相关部门发表意见,维护权利。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案件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广东滨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2020********10
  • 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