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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艳超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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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蒋艳超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2日|分类:法律顾问 |687人看过
六、诉讼时效的延长
1、没有法定理由,由人民法院酌情予以延长。
2、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时效期间。
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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