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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能不能要回来?能要回来多少?

发布者:胡彦宏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492人看过

  

     彩礼是否要返还,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所列的三种情形: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993年最高院发布的《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就有提到过

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法条的具体理解如下:
   一、支付彩礼后,男女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但其实这条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就说明了,这条规定针对的只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情形。同时还释明了,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的,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数额。

辽宁高院在《民事审判工作纪要》中也提到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时间较长,甚至生育子女的,原则上不支持返还请求”。

    二、男方家庭婚前支付了彩礼,双方离婚后,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也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绝对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男方个人财产和离婚时所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了。而非支付彩礼后,男方生活水平比起从前大幅降低了。并且需要注意的是,生活困难的原因并不一定要求是因为支付彩礼而导致的,也可以是其他原因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所以,这条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离婚后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三、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一种附条件赠与,如果目的未达成,从法律上而言理应返还。所以在以上三项情形中,第一项直接规定的就是未办理结婚登记,后两项则也都是以离婚作为前提条件。

   除了这三种情形外,实务中较为常见的还有一种,双方结婚也共同生活了,但在很短时间内就离婚了。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公平原则,法院一般也会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那么给出的彩礼能要回来多少呢?

   法院一般在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在确定了彩礼返还之后,关于彩礼返还的金额,还会考虑哪些因素?

   一,很多情况下,最终未能结婚可能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的。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判决女方全额返还彩礼,无疑对女方而言是不公平的。

所以一般法院在判决返还时,一般会审查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断最终的返还比例。如果最终未能结婚是男方导致的,则在判决返还金额时,会考虑到照顾女方的因素,酌情减少。

  二、共同生活的时间,因为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和具体的司法解释,部分法院在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一般是按1-2年作为返还彩礼标准的,有的法院也有结婚一年以上不支持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三、如果彩礼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用品了,则一般法院会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中参考这部分因素,而不是单独要求一方返还。如果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生活中消耗完了,比如置办酒席等。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返还请求。但会考虑到公平原则,让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半的费用。另外,如果存在女方回赠财物的情况,则在彩礼的返还上还需要扣除这部分的财物。

  四、比如女方是否已经怀孕了,双方是否已经举办了婚礼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彩礼返还的数额,还可能影响到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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