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允丝律师
戴允丝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4.9
(来自2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执业年限13
13416318024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0-23:59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咨询;广州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律师

作者:戴允丝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8次举报
2020-01-20

13416318024 戴允丝律师,合同专业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房产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合伙合同等纠纷。 

戴律师,广州盈科所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 本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本律师手上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当事人满意度高 


以下为您介绍合同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宅基地、自留地转让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集体土地不能转让。 
判决书节选: 
涉案土地无论是宅基地还是自留地,均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包括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给本村村民以外的居民或村民使用。梁某将涉讼土地转让给非本村村民的彭某,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因此,彭某主张确认其与梁某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戴允丝律师(咨询电话13416318024,微信同号),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经验丰富,从业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1440120********81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