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6318024戴允丝律师,10年经验,民商事纠纷擅长律师,在法律运用、庭审质证和辩论方面,技巧娴熟,庭审效果好,办案质量令委托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请与我联系,真诚期待为您提供优质 完善 高效 专业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您的利益最大化!
戴律师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特擅长民间借贷纠,合伙合同纠纷、货款纠纷、婚姻继承家事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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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可以起诉解除合伙吗?
律师解答:可以起诉,但一般要店实在无法继续经营了或只有一个合伙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解除。由于个人合伙具有较强的人合性特征,一般情况下,对于合伙协议的解除并不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人可根据需要,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关系的解除条件,如为加强合伙关系的稳定性,以保证合伙事务的顺利进行,可约定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可解除合伙关系;若想争取更大限度的退出合伙关系的自由,可在协议中约定经达到一定人数或份额比例的合伙人同意,即可解除合伙协议。
合伙人想退出合伙关系,但未能与大多数合伙人达成解除合伙协议的一致意见时,可直接主张退伙。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退伙亦须进行合伙财产清算并分配利润,与全体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的法律效果相同。
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五十五条 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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