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戴允丝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戴允丝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戴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戴允丝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就案情给与详细法律分析)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一、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
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成立本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明知是国(边)境线却仍决意偷越的。已越过国(边)境线、界河中心线或争议地区我国实际控制范围为既遂的标准。如果行为人不明确或不知道是国(边)境界,而误出或误入的,不能构成本罪。───
【二、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行为定性问题】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罪数及量刑】
(一)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同时具有偷越国(边)境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处理。
(二)如果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并使用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的,应当按照偷越国(边)境罪认定。
(三)如果非法出境后,在境外从事开设赌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处理。
如果非法出入境从事走私、贩毒等活动,应当按照《刑法》走私犯罪相应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刑事拘留后家属能做什么?】
律师提醒:家人被拘留、被逮捕?切记不能手忙脚乱、四处乱撞,病急乱投医,认为“花钱”就能把人“捞出来”。家属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才是正确选择。
委托律师: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第一次传唤或者刑事拘留之日起,当事人或家属就可以委托刑事律师,律师越早介入刑事案件越有利。律师可以通过会见,了解案情,与承办公安有效沟通,争取取保候审,避免错过“37天黄金救援期”。 ───
【谁能办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从法律规定看,犯罪人,犯罪者的家人以及其委托的律师或是其它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实践中基本都是律师在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律师是专业人士,办理起来快速高效和成功率高。
法律延伸: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刑事案件与其他类案件不同,是涉及到可能被剥夺生命、自由的案件,因此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作用越大。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辩护人认为,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是很多当事人家属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我们善于攻克辩护难关,胜诉案例多,经验丰富,口碑好,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力争被告人化险为夷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戴允丝律师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戴允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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