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戴允丝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戴允丝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戴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戴允丝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就案情给与详细法律分析)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当事人咨询:】戴律师,我家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故意伤害会判多久?能判决缓刑吗?───
【戴允丝律师解答:】故意伤害会判决多久,要综合整个案件情况而定,如受害人受伤程度、犯罪手段的恶性程度、因何事何故要故意伤害他人、有没自首坦白情节、有没赔偿有没获得谅解等等情况综合衡量。那么故意伤害有没判决缓刑可能,戴律师可以给您肯定答案,在本身案情不算特别重大、严重的情况下,通过我们辩护律师从方方面面争取减刑、从轻,那么是有可能缓刑,缓刑,通俗点讲,就是不用坐牢,只要缓刑期内不犯事,那么就不同进去监狱服刑的。具体戴律师给您列举两个相关案例以供参考,以下两案件是在可能会判决有期徒刑实体刑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的辩护,争取到缓刑的───
【戴律师案例推介】:
案例1:2016年6月5日2时许,被告人王某在闵行区某KTV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杨某发生纠纷继而引发双方互殴。其间,被告人王某将被害人杨某面部打伤,致杨某左面部耳前方创口长180px,构成轻伤一级。2016年6月29日,被告人王某接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亲属己代为对被害人杨某作出经济赔偿,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的亲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2:2016年9月3日19时许,被告人丁某在新浜镇上虞路XXX号门口,因催促被害人陶某某搬离门卫室,而与陶某某发生争执,期间,丁某致陶某某倒地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陶某某因外伤致左胸第4-6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嗣后,被害人陶某某报警,被告人丁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发后,被告人丁某所在公司已赔偿被害人陶某某,陶某某对被告人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丁某当庭能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最后,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点评:通过以上两则案例可以看出,故意伤害案件,只要造成的伤害属于轻伤,只要被告人能够认罪、悔罪,并能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判处缓刑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法律延伸: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刑事案件与其他类案件不同,是涉及到可能被剥夺生命、自由的案件,因此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作用越大。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辩护人认为,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是很多当事人家属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我们善于攻克辩护难关,胜诉案例多,经验丰富,口碑好,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力争被告人化险为夷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戴允丝律师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戴允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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