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地址和电话-资深周律师很专业,上海大型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副主任律师,十年 以上经验,水平高超。
推进严格司法,健全错案发现、纠正和追责机制。改变当前靠新闻媒体曝光、当事人家属申诉上访、真凶现身或亡者归来等外部和偶发因素被动发现错案的现状,健全内部纠错机制,主动拓宽并规范“发现”渠道,强化审判、执行监督,切实做好案件复查再审工作。
法院在庭审时,明确规定:不准涉案当事人录音录像法院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普通老百姓的案件,不可能涉及到国家、企事业单位需要保密的各种情报,只要法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审案判案,没有理由害怕涉案当事人在庭审时录音录像呀?只有输理的涉案当事人和想徇私舞弊的法官才害怕录音录像。
在法官审案判案时,“允许法官对法律条款的适用,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我对这一规定有不同的看法。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这样一句口号和标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