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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推荐?

2023年04月21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30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一、上海擅长打房产官司的律师?周律师回答:房产纠纷涉及金额大,人物关系复杂,对当事人的影响重大,还同时存在周期长,对于相关的法律、审判与执行都有重大影响,所以擅长打房产官司的律师必须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实力水平高才行。我


一、上海擅长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周律师回答:房产纠纷涉及金额大,人物关系复杂,对当事人的影响重大,还同时存在周期长,对于相关的法律、审判与执行都有重大影响,所以擅长打房产官司的律师必须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实力水平高才行。我们具有15年经验。

二、上海律师遗产继承案律师费多少?

周律师回答: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继承纠纷金额:    继承纠纷金额: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律师收费比例为5%-7%;     继承遗产纠纷金额: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律师收费比例为3%-5%;继承财产纠纷金额: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律师收费比例为1%-3%; 继承房产纠纷金额:1亿元以上部分,律师收费比例为0.5%-1%。  继承案件计时收费 ,律师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三、房产继承所需要的手续和文件?

房产律师回答:房屋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以是公安局和殡仪馆的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需要打印产调);    3、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除了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司法诉讼进行确认);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 );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四、上海房产资深律师业务范围?

周运柱律师回答: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产继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公房售后公房产权纠纷,新建商铺房预售、房产继承纠纷,这些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 (1)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2)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上海房产拆迁律师?

周律师:房产拆迁涉及公房拆迁、宅基地拆迁、商铺拆迁、私房拆迁、其他厂房、养殖场拆迁等。

六、上海房产律师咨询免费?

周运柱律师:很多房产律师都是有偿进行咨询,也有一部分提供免费咨询的。

七、转让人有抵押、受让人无贷款的房地产买卖,当事人应携带哪些资料

上海房地产买卖律师解答:转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房屋交易收款帐户确认授权书(原件); (4)、原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5)、近期银行还款对账单;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受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八、上海房产赠与方面的法规和新政?

周运柱律师:一、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应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综合窗口收件;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加强审核,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交易核验认定时点以综合窗口收件之日为准),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九、上海房产律师事务所排名?

周律师:房产律师排名目前没有官方的排名,但是作为专业 的房产律师,我们值得信赖。

十、上海房产律师找谁?

 周律师:最好有一定的案例作为参考,才可以得出具有实战经验的律师。

十一、上海房产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周律师:可以直接拨打。

十二、上海房产涉及商品房交易规定?

房产纠纷免费律师: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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