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律师-黄浦区律师事务所-资深周律师优秀
一审法院判决书若是黄浦区律师代收的,应在收到后立即告知委托人,并尽快交付给委托人,黄浦区律师保留好寄件凭据,或当面请委托人签收,相关书面材料均应入卷。
黄浦区律师代为领取一审判决的,应征求委托人对判决的意见,明确是否上诉等。并告知委托人上诉方式及期限。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黄浦区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案件审结后,与本案有关的书面往来材料,黄浦区律师应按照《黄浦区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复印并整理入档保留,电子往来数据、录音录像资料需备份保存,案件结束后,统一装订归档交黄浦区律师事务所保管。
黄浦区律师在接受二审程序的委托代理时,应明确委托人的上诉请求及对一审判决的具体意见。
黄浦区律师未代理一审程序而直接代理二审程序案件,除仔细查阅委托人交付的资料外,应与二审法院在开庭前联系,及时阅卷,复印相关证据材料及庭审笔录,以了解案情。
黄浦区律师代理二审案件,应注意有无新证据提交,并注意新证据提交的期限。
黄浦区律师在二审开庭前,应仔细阅读一审判决书“经本院审理查明”部分,并与委托人沟通,若有异议应作相应标记以备二审法官查问。
开庭结束后,黄浦区律师应该及时提交代理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