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律师-闵行律师事务所-资深周运柱大律师
再次开庭前,闵行区律师应安排与委托人的会面,向委托人总结上次开庭的情况,说明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并介绍下次开庭的庭审程序及内容。会谈时建议制作谈话笔录。
针对上次庭审的情况,闵行区律师根据案情需要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或者需要申请法院委托有关司法机构进行鉴定、评估的,应及时准备书面调查取证申请、鉴定申请、评估申请,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向法庭正式递交。
代理闵行区律师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取得的证据,可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有关证据,闵行区律师向法院提交有关调查事项的书面申请时,还应告知委托人尽可能提供相关线索,法院将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及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同意委托人的申请。
休庭期间,有庭外调解可能的,闵行区律师可应委托人要求与对方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或谈判。双方达成调解的,闵行区律师应告知委托人可选择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方式或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一方撤诉的方式,特别要告知不同结案方式的法律风险,由委托人自行选择。
庭审结束后,闵行区律师应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并附卷一份。
一审法院判决书若是闵行区律师代收的,应在收到后立即告知委托人,并尽快交付给委托人,闵行区律师保留好寄件凭据,或当面请委托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