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专业离婚律师-离婚律师事务所-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周运柱律师,上海百人大所副主任律师,讲解离婚律师的问题:
一、黄浦离婚律师提示:离婚律师在开庭之前,应至少检查以下几项工作:
1、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组成等信息,离婚律师在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当事人。
2、在开庭前一天,可再次与当事人联系提醒,并提醒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明和证据原件。
3、开庭之前,应与委托人讲述开庭的程序、委托人应注意的问题、法院、对方当事人可能的发问。
4、应制订好共同财产清单、婚前个人财产清单等表格。
5、再次检查卷宗材料是否完整、有否遗漏,各种文件是否复印齐备。
6、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人是否已妥善安排。
7、离婚律师注意携带执业证。
8、若有委托人亲友旁听,应提示携带身份证明,并提前告之旁听规则,并提醒委托人及其亲友庭审时保持理智,避免由于双方亲友参加庭审酿成纠纷。
二、离婚律师提醒:对于没有书面出庭通知的案件开庭,离婚律师可在开庭前一天,再与法院联系,确认开庭时间,以防止开庭情况有变。
三、离婚律师强调: 若离婚律师发现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可以建议委托人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黄浦离婚律师提示: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五、离婚律师告知:离婚时,委托人若发现对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律师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建议委托人申请法院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律师应当告之委托人,上述行为的委托人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律师应告之当事人,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