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官司-资深周运柱大律师,上海大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专业办理房产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静安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回答如下:
离婚分割房产时,既需要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也需要确定双方所占的房产份额。
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静安房产律师解释如下:
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明确规定: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条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形,但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根据静安离婚房产分割律师的办案经验和相关案例,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法院基本会将房屋所有权判给全额出资的一方,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以房屋价值为基数,按照法院确定的双方应分得的房产份额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有时候要考虑方便当事人使用,比如没有房产的一方,比例更大的一方,支付能力更强的一方或者是依赖性更大的一方都有优势取得房产所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