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官司解答?
父母为子女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父母为子女出全资购买不动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离婚律师提示: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2)宝山离婚律师告知: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或另一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共同共有。
(3)宝山区离婚房产律师重点: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无论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子女双方名下,该出资可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宝山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提醒: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5)宝山区离婚律师友情提示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该出资可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