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百人大所,周运柱律师介绍离婚律师负责的事务如下:
离婚离婚律师咨询时应当首先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婚姻家庭基本信息,双方纠纷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双方争议焦点及咨询者寻求离婚离婚律师帮助的主要目的。
但当事人出于个人隐私原因不愿透露给离婚离婚律师的信息,离婚离婚律师应予尊重。
当事人咨询内容涉及财产纠纷时,离婚离婚律师对当事人财产情况可从以下方面选择了解:
房产情况;
存款情况;
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家具电器情况;
贵重物品情况;
车辆拥有情况;
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
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
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
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离婚离婚律师了解房产情况,可以从以下方面了解:
购房的时间、地点,所购房产的状态,即现房还是期房;
房产性质,比如是商品房、售后公房、经济适用房等;
房产购置时的合同价格及现值;
购置房屋时支付房款的来源及方式;
若购房时有贷款,可以了解首付情况、贷款数额、主贷人、还贷本息、截至目前尚欠的贷款余额;
房屋权属状况、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信息;
房产有无其他抵押,目前房产是否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该房是否已建成交付业主,目前实际使用、居住情况;
登记在该房产地址的户口情况;
0房产装修及出资情况;
其他房产相关情况。
离婚离婚律师了解存款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双方名下有无存款、存款数额及来源,相互是否知晓;
是否保存对方的存、取款交易凭证或知悉对方当事人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近期内存款账户的交易记录;
发生婚姻家庭纠纷期间,有无转移存款的迹象;
目前各账户的存款余额;
目前各存款账户归谁掌管;
是否存在以第三人名义开户存有夫妻存款的情况。
离婚离婚律师了解股票情况,可以从以下方面了解:
双方名下的股票账户、股东代码及开户证券公司;
股票资金账号及开户银行;
目前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名称及数量,当前股市大约市值;
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目前资金账户的余额;
是否存在由当事人出资,以第三人名义持股的情况。
在接待咨询阶段,离婚离婚律师可以视具体需要询问家具电器情况,包括购买金额、品牌、数量、出资来源,以及了解家具电器的大约现值。
离婚离婚律师可以了解当事人双方持有贵重金属、贵重古董及其他有较大价值的动产财物的情况,了解是否有继承或接受赠与具有特殊意义物品的情况。
离婚离婚律师可以了解双方名下汽车拥有情况,包括以下信息:
汽车品牌、款式、牌照号;
购买时间、购买金额、付款方式、有无贷款以及还贷情况;
目前车辆车籍所有人及实际使用人;
目前车辆市值;
有无车辆抵押情况及与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
离婚离婚律师了解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情况,可以从以下方面了解:
企业的名称及营业地;
企业注册的时间、注册地、注册资本;
企业出资人的人数、姓名及各自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企业注册后有无工商登记的变更事项;
企业财务情况,比如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企业净资产状况;
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市场前景;
持有股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转让股权的情况;
当事人对企业投资权益分割的态度;
其他企业相关信息。
对于当事人名下的保险利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未来确定应获得的收益,由离婚离婚律师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详细了解。
离婚离婚律师在了解上述财产信息时,还应当了解财产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以便为当事人纠纷解决涉及的管辖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离婚离婚律师在咨询中对有可能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应详细了解纠纷案情,确认案件管辖地,是否符合法院立案条件,能否受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尽可能告知当事人其他解决矛盾的途径。
除回复当事人直接咨询的问题外,离婚离婚律师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主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
以当事人告知的信息为基础,为其分析该案例可能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方式;
结合实际操作来看,法律理论分析与实际操作结果可能会有哪些差异,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当事人应抱有怎样的态度和心理准备;
告知当事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当事人需要作好哪些准备、解决问题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哪些阶段、可能会付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及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