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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房产纠纷律师-周律师胜诉后收费

2021年11月16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23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周运柱律师讲解如下:买卖合同纠纷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也包括名为参建实为买卖关系的合同纠纷。案件所涉房屋性质,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铺和车位车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表现出

周运柱律师讲解如下:

买卖合同纠纷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也包括名为参建实为买卖关系的合同纠纷。案件所涉房屋性质,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铺和车位车库。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表现出以下特点:

1.没有业主要求退房的案件。 一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主要因面积结算、质量瑕疵、交付延迟等问题而引起。因在纠纷发生时房屋价值较签订合同时已大幅上升,业主通过利益对比,显然认为要求退房已不是最佳诉求。 业主在验收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瑕疵进而拒绝接收,遂诉请要求开发商赔偿因房屋维修而造成的交付迟延违约金。

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增加。受国家房地产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 房屋交易价格呈现由低到高的上升态势。二手房交易日趋活跃,交易数量随之攀升,纠纷数量亦随之增加。

3. 受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违约主体多见于买方, 房贷政策收紧影响,因买方未能及时办出银行贷款而造成付款迟延的情况在案件多有发生。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况逐渐增多。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到过户交易这段时间里,因市场房屋价格快速上涨,卖方不愿按照约定价格继续履行合同。

4.房屋卖方因买方违约而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由于房屋价格持续攀升,出现更多的是卖方违约“跳价”,买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卖方按原价继续履行合同。在卖方已将房屋高价出卖他方,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情况下,房屋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诉请亦相应呈增多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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