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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律保护

发布者:聂艳丽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0日|分类:知识产权 |441人看过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那么哪些作品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呢,下面为您简单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的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将和公式。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上述九类作品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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