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熙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海事海商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诉讼中,房屋评估申请什么时候交?

发布者:潘熙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1748人看过

离婚诉讼中,房屋评估申请什么时候交?

当婚姻财产涉及房产,夫妻俩又无法就房屋的现值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申请法院指定专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做一个公正的评断。房屋评估申请一般都是由原告来申请的,但在原告经法院提示后仍不申请的情况下,被告也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评估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确定一个公正的、双方均能认可的房屋价格,并以此价格为标准对房屋进行分割。

房屋评估申请需要提交房屋评估申请书,提交的时间一般是在庭审初期或是双方就房屋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房屋评估费一般由申请方预交,判决后由法官决定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财产是平均分配的话,房屋的评估费一般也会评价分担。评估费的交纳标准由每个地区根据自己的经济标准来制定。实践中,由于房价的攀升,法院对于评估费收取按房屋价值的1%左右的幅度灵活掌握。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