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广西区物价局、区司法厅桂价费〔2013〕41号
一、计件收费
1、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2000——20000元/件;
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2、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不涉及财产:1000-10000元/件。
二、按比例收费
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分段计费金额
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 费率5% (10万:5000元)
10-50万元(含50万元) 费率4.5% (10-50万:18000)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费率4% (50-100万:20000)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费率3% (100-500万:120000)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费率2% (500-1000万:100000)
1000万元以上 费率1%。
例:1、争议标的100万元的律师费为:5000+18000+20000=43000元。
2、争议标的500万元的律师费为:5000+18000+20000+120000=163000元。
3、争议标的1000万元的律师费为:5000+18000+20000+120000+100000=2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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