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9000万工程款大逆转:袁霄霄律师如何用“证据链”击破央企“平行分包”抗辩
一、案件经过
本案系一起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陕西某公司(下称“A公司”)诉称,其实际施工了被告中国某公司(下称“B公司”)与被告中国某有限公司(下称“C公司”)总承包的国道某工程,主张二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1.089亿元及利息。
核心争议在于:
- A公司是否为某工程的“实际总承包人”?
- 其持有的《施工合同书》与《结算书》是否真实有效?
- C公司是否仅欠款234万元(如其辩称)?
- B公司是否应对C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A公司变更诉求,要求C公司承担付款责任,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增加律师费诉求。C公司则辩称《施工合同书》《结算书》系伪造,主张双方仅存在三份专业分包合同,已基本结清。
二、判决结果
某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
1. A公司系涉案工程的实际总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其与C公司五分部签订的《施工合同书》《结算书》虽仅有公章无签字,但结合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证人证言、司法鉴定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认定合同真实有效。
2. C公司应支付A公司剩余工程款90,222,616.3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5,341,604.05元(暂计至2024年10月31日),后续利息按LPR计算至付清之日。
3. B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其作为总承包方存在过错,且未能证明财产独立。
4. 驳回A公司关于律师费的诉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共计81万余元,由二被告承担63万余元。
三、案件心得(袁霄霄律师的关键作用)
本案堪称“证据为王”的典范。袁霄霄律师作为A公司的主要代理人,在案件事实复杂、被告强势否认合同真实性的情况下,展现了极其出色的诉讼组织能力与证据挖掘能力。
1. 构建完整证据链,击破“合同伪造”抗辩
面对C公司否认公章真实性的主张,袁霄霄律师不仅申请司法鉴定确认公章同一,更通过提交征地补偿文件、分供合同、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数十组证据,将A公司从项目前期征地到竣工档案编制的全过程完整还原,使法院确信其实际总承包人身份。
2. 精准运用“高度可能性”证明标准
袁霄霄律师引用《民诉法解释》第108条,强调在被告拒绝配合工程量鉴定的情况下,应依“高度可能性”认定原告主张。法院最终采纳该思路,未因合同形式瑕疵而否定其实质效力。
3. 成功争取B公司连带责任
通过举证C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为其唯一股东,并引用最高法案例,袁霄霄律师成功说服法院认定B公司应对C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极大增强了判决执行力。
4. 控制诉讼风险,合理调整诉求
在庭审中灵活将主债务人由B公司调整为C公司,避免因合同相对性原则被驳回,体现了其对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深刻理解与实务经验。
本案不仅为A公司挽回近亿元损失,更成为实际施工人突破“平行分包”抗辩、主张总承包人地位的典型判例。袁霄霄律师以其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与法律逻辑,成功逆转了初期极为不利的局面,展现了建设工程领域专业诉讼律师的核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