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房款付清了,房子却"迟到"又"缩水"
2019年1月,购房者Z先生、Y女士在淮安看中了一套新房,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79.5万元总价买下这套商品房。合同白纸黑字约定:开发商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交付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同时合同附件明确约定——门窗为铝合金材质,阳台为铝合金封闭。
房款如约付清,可房子却迟迟没能等来。直到2020年12月底,开发商才通知交房,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晚了整整三个月。更让Z先生、Y女士意外的是,搬进新家时他们发现:合同里写好的铝合金窗户和封闭阳台,实际安装的却是塑钢材质。房子"迟到"了,窗户还"缩水"了,这让两位业主难以接受,最终决定诉诸法律。
杜姗姗律师与团队共同代理本案,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塑钢窗户、塑钢封闭阳台全部更换为铝合金材质。
二、办案经过:逐条拆解,直面开发商的"三张牌"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开发商提出了三项主要抗辩理由,每一道都需要逐一破解。杜姗姗律师围绕合同约定和客观事实,做了扎实的证据梳理与法律分析。
第一张"牌":逾期交房是"不可抗力",违约金不该付?
开发商辩称,施工期间因新冠疫情、政府创建活动要求停工,属于不可抗力,交房时间应至少顺延三个月,因此不应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第二张"牌":合同写"铝合金"是"笔误"?
开发商称,合同约定的铝合金材质属于书写笔误,施工是按图纸上的塑钢材质进行的,且塑钢材质优于铝合金,更换反而浪费资源。
第三张"牌":更换门窗有"安全隐患"?
开发商进一步表示,更换门窗没有施工图纸参考,存在安全隐患,故只同意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赔偿。
针对这些主张,杜姗姗律师逐一回应:逾期交房的事实客观存在,违约金责任是否减免须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依法认定;而关于门窗材质,开发商既然无法举证证明"笔误",就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律师的逻辑清晰、证据扎实,为后续判决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案件结果:违约金照付,门窗照单全换
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了对购房者有利的主张,作出如下判决:
?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认定案涉房屋2020年12月25日才通过五方验收、2020年12月31日才通知交房,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自2020年10月1日起计算;同时考虑到疫情影响及公平原则,酌情免除其中60天的责任,最终判决开发商向Z先生、Y女士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544元。
?关于门窗材质:法院查明案涉房屋窗户与封闭阳台实际确为塑钢材质,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对开发商"笔误"的抗辩,法院认为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不予采纳,并判决开发商在三十日内,将3间卧室、2间卫生间、厨房、客厅的窗户及封闭阳台全部更换为铝合金材质。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开发商负担。
也就是说,开发商不仅该付的违约金照付,不符合约定的窗户和阳台也必须照单全换。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完整体现。
四、律师作用:专业把关,让"合同条款"真正落地
这套房子维权的关键,不在于"闹",而在于把合同条款讲清楚、把责任划分弄明白。杜姗姗律师在办案中发挥了三个层面的专业价值:
其一,紧扣合同,主张"履行要符合约定"。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货不对板"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案中,律师抓住合同附件对门窗材质的明确约定,主张开发商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让"合同写的"真正变成"实际用的"。
其二,理性应对,帮助法院精准认定责任。 面对开发商"不可抗力""笔误"等抗辩,律师没有盲目扩大主张,而是尊重客观事实、依法计算违约金区间,最终促使法院结合公平原则作出折中但于己有利的认定。
其三,诉讼策略清晰,全程维护当事人权益。 从立案、举证到开庭答辩,每一步都体现出清晰的策略与严谨的证据意识,让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的信息与资源不对等中,始终握有主动权。
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困扰——买的房子逾期交付、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开发商拖延整改……欢迎咨询淮安律师杜姗姗。 她将凭借专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您厘清责任、争取权益,让"一纸合同"真正成为保护您权益的坚实屏障。
杜姗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