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征收方说我签了“承诺书”,不能再提补偿要求了,是真的吗?

发布者: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910人看过

征收方说我签了“承诺书”,不能再提补偿要求了,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
拆迁中的“补偿协议”和“承诺书”完全不是一回事。签过“承诺书”的被拆迁人朋友一定要牢记以下三点:
第一,不管有没有签承诺书,征收方都必须和你签订补偿协议,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不签补偿协议的拆迁一定是有问题的。
第二,只要你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征收方就不能说他们已经和你商量好了补偿条件,你就有机会和对方提要求、谈条件。
第三,承诺书不能取代补偿协议。它的格式和内容,都不满足法律的要求,也不能作为征收方催促你搬家交房的依据!
最后,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征收方要求签字的文件,先弄清楚会不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再决定要不要签字。别再因为签了自己看不懂的文件,被征收方骗着搬迁交房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