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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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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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总说要争取合理补偿,可什么样的补偿是合理的?这个有标准吗?”

发布者: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9日|分类:抵押担保 |426人看过

标准是有的。
什么是合理的补偿呢?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拆迁的补偿应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如果补偿能符合这个原则,那就是合理补偿。
但原则不是具体的,不同的人对于生活有不同的追求,从而对于生活水平是否降低,也有不同的结论。而有些拆迁方,就借此压低补偿,损害咱们农民的利益。
那就只能眼看着咱们的利益被侵害吗?
当然不能!
虽然对什么是合理补偿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但也不是只有拆迁方说了算的。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的规定,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另外,装修装饰的费用也是要补偿的,补偿多少就要由咱们和拆迁方协商来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说白了就是搬家的费用,如果是选择安置房的,除了搬家费用外,还有临时租房的费用。咱们在这些方面花了多少钱,拆迁方就要以咱们的支出为标准,支付补偿费。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个就要视具体情况了,当地有规定,就按规定来。
总而言之,如果拆迁补偿不能让咱们保证原有的生活水平,那这个补偿就是不合理的,咱们就有理由去维权,争取更多更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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