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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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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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证件就一定是违建吗?

发布者:即明拆迁律师团律所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9日|分类:拆迁安置 |1831人看过


“律师,我家的房子是五六十年前就建起来了,一直没有办证,算违建吗?拆迁能拿补偿吗?”即明律师告诉你,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并不都是违建,只要不是违建就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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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子没有规划许可证也不是违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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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国在2008年才开始实行《城乡规划法》,要求在宅基地上建房的需要获得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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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2008年以前不管是新建、翻建还是扩建的房,只要是在自己合法的土地上,只是没有规划许可证,那就不算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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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1982年以前建的房子,1982年以后未扩大使用面积的,即使超出了当地规定面积标准,也可以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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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到1987年之间,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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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在1982年以前就已经建好的,只要没再扩建,就可以算是自己地。1982年到1987年间,建的房超过了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经过当地行政机关的处理也可以算是自己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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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结一下,如果你的房子是2008年以前就建好的,就算到今天都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行政机关也不能因为你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而认定为违建。只要你的房子不是违建,遇上了征收拆迁,就可以享受征收拆迁的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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