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还没签,出门吃个饭的功夫,回来房子就变成了废墟,也没证据证明是谁干的,律师,我该找谁给我赔钱?能赔多少钱?”
?
都知道违法强拆的话,是谁拆谁赔钱,可要是趁咱们不在就把房子偷着给拆了,咱们也不知道是谁拆的,那咱们该找谁赔钱呢?
?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发布的行政诉讼指导案例中就有这么一个案例。
?
当时陆先生和拆迁方还没有签订补偿协议,陆先生的房子,就在陆先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除了。
?
尽管在法庭上,拆迁方坚持否认是自己拆了陆先生的房子。但最终法院认为,由于拆迁方是拆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没有其他人承认或不能证明是其他人实施拆除行为的情况下,可以推定由拆迁方承担强制拆除的主要责任。
?
也就是说,在拆迁中,如果房子被强制拆除,又不知道是谁干的,在找不到是谁实施强拆行为的情况下,不管是不是拆迁方干的,都可以让拆迁方承担违法强拆的赔偿责任。所以不用担心,找不到人也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但是,如果真的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咱们还是要及早的和对方协商,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可以,早维权总比晚维权要好,越晚维权越难维权。
?
最后提醒大家,房子被违法强拆,咱们能要求的赔偿除了房屋损失之外,还要要求对方赔偿室内物品、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损失、赔偿搬迁补助以及搬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