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当事人跟我说:“唐律师,我觉得你比其他律师实在,如果要请律师,我就请你!”
我问
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他说:“因为别的律师上来就建议我尽早走法律程序,但是你却跟我讲,我应当先和拆迁办协商,确实协商不下来再考虑请律师介入。”
我听完后哈哈大笑:“不是我更实在,而是我更懂你。法律,本应是被拆迁人提高补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但是由于请律师要花钱,所以,你和绝大多数被拆迁人一样,一边免费咨询着律师,一边在心里把请律师作为你维权的最后的选项。这时候,我劝说你应当提早走法律程序,你非但不会认为我是真心想帮你,还会认为我在惦记你兜里的钱。前面的当事人排着队,我却劝说一个连请律师的心理准备都没做好的人请律师,这不是傻吗?”
他听完我的话,流露出被看穿的尴尬,也哈哈大笑起来......
我国古代,律师被称作“讼棍”,怎么解释呢?就是一群专门唆使别人打官司自己从中取利的人。我们的字典里有很多类似的词,如赌棍、淫棍、搅屎棍,都不是好词。前文中被当事人认为“不实在”的那位律师,大抵就被当成讼棍了。
不用避讳,任何行业都有为了利益而不讲职业道德的人存在,但主流大抵是好的。就像我们不会因为某个演员出轨,某个明星吸毒,就再也不看电视电影一样。被拆迁人不能因为一小部分律师的问题而影响到自身的维权大计。
专业拆迁律师都会提醒当事人:“如果补偿不合理,应当尽早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利。”这并不是唆使当事人打官司,而是十分中肯的建议。
我们中学有篇文言文叫《扁鹊说蔡桓公》,讲了一个讳疾忌医的故事:
扁鹊(我国古代的名医)进见蔡桓公,站了一会儿,扁鹊说:“君王,您的皮肤间有点小病,不医治的话,恐怕要加重。”桓侯说:“我没有病。”扁鹊走后,桓侯毫不在乎地说:“医生喜欢给没病的人治病,以此当作功名!”(我们很多当事人对待律师的提醒,往往也是这种心态)
过了十天扁鹊又去拜见桓侯,对桓侯说:“君王,您的病已经到了肌肉里,不医治的话,会更加严重。”桓侯不理睬他,而且有点不高兴。再过了十天,扁鹊再去拜见桓侯,对桓侯说:“君王,您的病已经到了肠胃中,不医治的话,会更加严重。”桓侯还是不理睬他。
又过了十天,扁鹊看到桓侯后转身就跑。桓侯特地派人去问他。扁鹊说:“病在皮肤,汤药就可以治;病到了肌肉,针灸就可以治;病到了肠胃里,火剂汤可以治;现在病到了骨髓里,无药可救,只能听天由命了。”过了五天,桓侯浑身疼痛,派人寻找扁鹊,扁鹊已经逃到秦国去了。于是桓侯就死掉了。
有病要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是,却有很多人讳疾忌医。被拆迁人往往也会犯这样的错误。政府没有文件违法征地的时候,你说我先去上个访。政府给你的补偿标准很低又拒绝你的合理诉求的时候,你说我去找找关系。政府给你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你限期搬迁,你说等他来强拆再说......
当政府果真拿着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书,强拆了你的房屋,又抑或你头脑一热,签了协议却又听说别人家的补偿比你高的时候,才想起要找律师打官司,绝大多数律师已经不接你的案子了。
西希腊有一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提醒人们不要对自己的合法权利漠不关心,受这种思维的影响,西方发达国家老百姓的权利意识普遍较强,遇到权利被侵害,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律师。
而我们的国家流传的是:“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所以,很多老百姓维护自身权利的方法大多是这样的:一哭二闹三上吊、跑门子、走关系、告御状(上访)、找媒体曝光甚至暴力抗拆,把维权这样一个正大光明,合理合法的事情,要不搞成蝇营狗苟的暗箱交易,要不弄成有你无我的血海深仇。
我们有一句古话叫:“不撞南墙不回头”。南墙,又叫照壁,就是玻璃墙,有过经历的人,可能碰到过这样的场景:一个人一直闷头往前走,眼看要撞上前面的玻璃墙,旁边人大喊:要撞,要撞,走路的人不以为意,一头撞了上去,痛的抱头流泪
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上访、走关系、暴力抗拆就是这样的南墙,而律师就是站在旁边提醒你“要撞”的那个人!希望我们的被拆迁人,不要讳疾忌医,也不要做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应当时刻记住:法律,不应是你维权的最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