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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作者:韩鹏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8次举报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

1、犯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

3、犯罪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韩鹏律师毕业于天津公安警官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曾在天津参加过公安工作熟悉公安机关、检察院办案程序,拥有扎实的法律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酒泉
  • 执业单位:甘肃强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920********0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离婚、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