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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临沂律所普法在线|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作者: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9次举报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主要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诈骗的故意。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那么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是什么

1、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主要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诈骗的故意。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种类,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并不能认为凡是利用、合同(如行政合同、赠与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诈骗的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其标准应当根据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性质并结合立法目的加以界定。

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存在于合同诈骗罪所保护的客体范围内,能够体现一定的市场秩序,应当结合该合同的具体情况,考察其行为是否符合扰乱市场秩序的特征,否则就不能定合同诈骗。例如,行为人利用伪造的遗赠扶养协议向继承人骗取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就不属于合同诈骗罪。


在经济活动中,一些无良的商人或者是个人会以各种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巨额钱款,这就会构成合同诈骗。实践中,如果您不幸遭遇了合同诈骗,并遭受了损失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权,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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