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散播黄色谣言这一行为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散步谣言的当事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如果散布谣言、虚构险情、疫情、警情或者有其他方式刻意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发生,或者虽没有编造事实诬蔑别人但已经造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依据现行法规,将会对其进行拘留以及罚款等行政处分。
如果散布谣言的程度达到触犯刑法的标准,就应当依据法律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并且依照散步谣言的严重性,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擅自上传淫秽信息至第三方平台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定为产波淫秽物品罪;而如果目的在于获取利润,还可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