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一方隐瞒了自己曾经有过重大案件的过往史和坐过牢的事实,导致婚姻关系出现问题,离婚时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隐瞒坐牢的事实是为了欺骗对方,导致对方误解婚姻关系的真实情况,可以认为是婚姻关系中的重大欺诈行为,对方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关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隐瞒重大案件和坐牢的事实是因为个人隐私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对婚姻关系产生实质性影响,可以视情况而定,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解决。如果离婚时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建议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该坦诚相待,避免隐瞒重要事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但这情况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