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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雇佣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作者:王勇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次举报

个人雇佣个人不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王勇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专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离婚、继承,还包括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婚前同居财产纠纷、婚前个人征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盘锦
  • 执业单位:辽宁公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1120********5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