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海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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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理力争护权益,专业代理赢公道——聂海平律师代理交通事故赔偿案纪实

发布者:聂海平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42人看过 举报

2026-07-23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通俗概括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蒋先生(化名)在过马路时被魏某(化名)驾驶的车辆撞伤,交警认定魏某负全责。肇事车辆在A保险公司(化名)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后,蒋先生伤情严重,经鉴定构成三个十级伤残。因赔偿金额分歧巨大,案件历经一审、二审。A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试图大幅削减赔偿金。最终,在聂海平律师的全力代理下,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聂海平律师的积极作用

作为受害人蒋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聂海平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精准反驳“非医保用药”扣减主张

A保险公司上诉声称应扣除20%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聂律师敏锐指出,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作为第三方的受害人。他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调医疗费应以医院正式票据为准。这一观点被法院采纳,保住了数万元的医疗费赔偿。

2. 有力捍卫高龄受害人的“误工费”

针对保险公司以蒋先生年满66周岁、证据不足为由拒赔误工费的抗辩,聂律师据理力争。他依据湖南省高院的相关文件,主张虽然蒋先生超龄但仍具备劳动能力,且事故确实导致了收入减少。在他的坚持下,法院最终支持按照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避免了受害人因年老而被剥夺劳动价值补偿的不公局面。

3. 稳固伤残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防线

面对保险公司对伤残系数(主张12%而非13%)及精神抚慰金(主张5000元而非1.5万元)的质疑,聂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及蒋先生多处骨折、生活受限的实际痛苦程度,向法庭阐述了判决的合理性。最终,二审法院认可了一审关于伤残等级叠加系数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认定,确保了赔偿金额的完整性。

聂海平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细节的把控,在二审中成功抵御了保险公司的攻势,为受害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赔偿。


聂海平律师,是湖南舜源泽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法律本科毕业。曾经担任多家物业、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本人当过兵,有着军人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永州
  • 执业单位:湖南舜源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1120********5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湖南舜源泽律师事务所
1431120********51 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