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出款项时因为关系太好或者别的原因,并没有叫对方出具借条怎么办?
首先,这种情况是万万不可取的,借条作为双方借贷合意的证据是十分重要,任何借款都需要对方出具正式规范的借条,有助于日后维护自身的权益,但确实没有也可以用别的证据代替,比如说双方之间关于借款一事的沟通记录,借款后向对方主张还款的沟通记录等,能证据双方之间借款合意的证据都可以作为代替借条的证据来使用。
二、如果借条遗失了该怎么办?
1.借条遗失的情况下,如果手头上有复印件或者借条照片的话,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虽然借条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的证明力度没有借条原件的效力大,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 借条遗失后也无复印件及照片的,以双方之间关于借款一事的沟通记录,借款后向对方主张还款的沟通记录等,能证据双方之间借款合意的证据都可以作为代替借条的证据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