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唐博奇律师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63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因保管合同纠纷而起,是一起典型的复杂民事诉讼案件,包含保管合同纠纷、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特别程序、抚养关系确认程序。委托人年事已高,因早年一起保管合同纠纷,委托至律师,要求回收保管财物。律师调查取证时,其清晰表达了保管事实问题,但一审开始后,法官判断其已丧失行为能力,律师遂启动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继续案件,但因其近亲属间的争议,由需要启动指定监护程序,在启动监护过程中,发现其子女均为收养,无法定监护资格,于是,又启动了收养关系确认程序,待收养关系确定后,再行由养子女作为监护人,启动宣告行为能力特别程序,待确认无行为能力后,由指定监护人代为诉讼追回保管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