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件以股权代持之名,行民间借贷之实,人民法院在依法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清权利义务主体,对于借贷方及过错方依法予以判决,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对于非合同相对方,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与民法典第465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该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对于以代持股权之名行民间借贷之实的行为依法判决,对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性。
发布者:王东波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36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件以股权代持之名,行民间借贷之实,人民法院在依法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清权利义务主体,对于借贷方及过错方依法予以判决,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对于非合同相对方,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与民法典第465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该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对于以代持股权之名行民间借贷之实的行为依法判决,对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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