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诉讼中的请求无法律依据,对社会投资人+EPC模式不清楚、不明白。在无法确认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全部诉讼请求无基本的依据。并且退还土地不是人民法院、人民政府的职能,在土地形成闲置并被行政主管部门己经收回的前提下,要求第三方人民政府协助办理相关事宜无法律依据。公司解散应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协商一致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以公司为被告提交法院。
发布者:王东波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33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诉讼中的请求无法律依据,对社会投资人+EPC模式不清楚、不明白。在无法确认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全部诉讼请求无基本的依据。并且退还土地不是人民法院、人民政府的职能,在土地形成闲置并被行政主管部门己经收回的前提下,要求第三方人民政府协助办理相关事宜无法律依据。公司解散应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协商一致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以公司为被告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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