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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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有哪些减轻处罚的情节

发布者:王诗林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318人看过

刑事案件中有哪些减轻处罚的情节

     在刑事案件的量刑过程中,有从轻处罚情节和减轻处罚情节,从轻处罚只能在法定刑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而减轻处罚则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举个直观点的例子,诈骗罪刑法规定数额较大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数额巨大量刑幅度是3-10年。如果当事人的犯罪情节属于数额巨大,再多的从轻情节,也不可能低于3年。而如果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则应当在下一个量刑幅度3年以下判处刑罚。

  那么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呢?王律师进行以下分类

第一类是不可变的自然条件:不满18周岁、已满75周岁、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聋哑人、盲人。

第二类是犯罪情节条件,是可以通过辩护来认定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被教唆人未犯教唆之罪、自首、立功。

第三类是刑法分则对于具体罪名的规定,比如行贿罪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前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挪用资金公款提起公诉前退还等。

    由此可见刑事案件中减轻处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巨大的,有些情节需要去发现,有些情节就需要当事人和辩护人一起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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