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帮取公积金?这事真的可“刑”!
昨天王律师在大厦楼下看到这样的一个小广告,提取公积金,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保证不成功不收费。刚好和王律师近期正在办理一起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情况非常一致。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存储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目前北京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每月可提取数额较小。所以有些人就产生了通过其他方式提取公积金的想法。中介组织就应运而生。
中介的方式很简单,让你签一个虚假的欠条,数额为你的公积金数额。然后中介找个人作为原告到法院起诉你,法院受理后,你们双方串通好,你承认欠钱,法院确认对方债权合法有效并作出裁判文书。中介依据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你的公积金。法院执行你的公积金后交给中介,中介拿到钱后扣除手续费,将剩余部分给你。一般手续费的标准在20%-30%左右。
实际上这种和中介串通提取公积金的行为,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节严重的3到7年有期徒刑。所以提醒各位朋友,千万不要耍这种小聪明,卷入刑事案件,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