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共同消费是否需要返还
7月28日,湖南衡阳一女生与恋爱两年的男友因性格不合分手,没想到对方当场甩出多张消费清单,上面记录着与女生恋爱期间的所有花费,一瓶水、一杯奶茶,一束花,甚至还有酱猪蹄68元,网友纷纷表示大开眼界,认为这样的男人还是好好单着吧。
刚好前段时间王律师也代理过此类案件,也是男女朋友分手后,男生起诉要求女生归还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发送的红包,消费支出等。尽管庭审中原告男生各种无底线主张,但王律师仍然从法律关系,事实证据等方面维护了女生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情侣恋爱期间的一些消费分手后是否应该返还呢?实务中一方大多以民间借贷纠纷、不当得利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案由起诉。王律师认为,男女朋友之间的消费是双方共同的消费支出,不属于不当得利,另一方不负返还义务。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为表达爱慕之情,赠与行为完成后,另一方不负返还义务,转账行为如果主张为民间借贷还需要证明双方之间关于借贷的合意,不能证明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请各位女生在交友的过程中也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