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及征收补偿纠纷中,合同合规性是判定补偿归属的核心关键。在这起土地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维权,守住集体资产权益。
本案中,上诉人(原审原告)依据其与第三人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主张分割40余万元青苗征收补偿费,双方争议聚焦于土地二次流转效力与征地补偿归属两大核心问题。
办案过程中,我方精准抓住案件关键漏洞,依据案涉合同“变更需协商一致并公证”的约定,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明确该土地流转未经发包方同意、未完成公证,生效条件并未成就,对集体组织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举证证实,征地协议签订时,原土地承包期已届满,青苗补偿依法归属实际所有权人。
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均采纳我方代理意见,最终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案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合规底线,有效杜绝集体资产流失,为同类土地征收补偿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李景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