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霞律师

  • 执业资质:1410120**********

  • 执业机构: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马云霞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537人看过


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如何分割?

当今社会,男女没有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的现象屡见不鲜,男女双方因关系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也不足为奇。在这个感情多变的时代里,分手也是难免的,那么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又如何分割呢?

基本案情:

张某(女)与王某(男)在2006年相识相恋,不久便同住在一起,双方一直没有结婚,同居关系一晃维持了十年。十年间,张某为王某生育了三个孩子,为了照顾王某和子女的生活,张某放弃工作做起了家庭主妇,期间王某生意越来越好挣下一份家业,双方对外都是以夫妻关系称呼。但是好景不长,王某在2014年有了外遇,经常不回家,对张某和子女的生活也不照顾,甚至不给他们生活费,张某和子女的日常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张某伤痛欲绝,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同居期间的价值145万元的共同财产。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王某同居生活达十年之久,并生育三个子女,期间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张某虽不直接参与王某的生意,但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对双方组建的家庭付出了较多精力,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工作,关系亲密时如夫妻一般不分彼此,甚至将双方各自获得的财产放在一起,彼此间占有、使用、处分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故法院在核实财产价值后判令王某支付张某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款65万元。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在无夫妻关于财产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分割时采取的是均等分割原则。但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司法实务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时,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且共有人的实际出资和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共同共有物的分割份额,考虑双方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过错程度、照顾女方和子女等因素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在审理同居关系纠纷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在此也建议有关当事人,选择合法有效的婚姻方式,才能充分地保护自己以及家人的权益。如果一定要选择非婚同居的结合方式,同居男女在同居期间做到财产划分清晰、书面约定清楚较为妥当,可以订立“非婚同居协议”,以契约的方式约定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在产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