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段某某系来珠务工人员,为补贴家用,受他人临时雇佣,仅为赌场提供送水、搬运物资等基础后勤服务,累计参与5次,总共获利1000元,并无任何参与赌场出资、场地租赁、人员管理、抽头渔利等核心经营行为。段某某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事实,配合侦查工作。
2、办案经过:丁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紧急介入侦查阶段,担任段某某的辩护律师。本案虽为开设赌场罪,但当事人仅从事边缘后勤服务,辩护的核心目标在于争取公安机关直接认定不构成犯罪、终止侦查并释放当事人。丁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段某某,耐心细致地核实案件起因、受雇过程、具体工作内容、参与次数、报酬金额、对赌场业务的知情程度及个人家庭生活情况,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辅导,稳定其心态,指引其如实陈述、配合调查。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丁律师精准抓住本案核心法律争议点:段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丁律师重点围绕段某某主观上对赌场的违法性质缺乏明确认知,客观上仅提供送水、搬运等可替代性极强的后勤服务,详细论证段某某的行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多次主动与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的承办民警沟通对接,从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多个维度,向办案机关阐明对段某某终止侦查、予以释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3、案件结果与点评: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及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完全采纳了丁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认定段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段某某予以释放。段某某当日即被解除羁押,案件至此终结,段某某无任何刑事案底。本案在开设赌场案件普遍从严打击的背景下,丁律师凭借对相关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细致入微的案件研判能力以及成熟的实务沟通技巧,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直接认定不构成犯罪并释放的结果,从根源上消除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了其人身自由与合法权益。
丁文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