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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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公司法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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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甲方支付能力,质保金可以提前主张

发布者:文小敏律师|时间:2025年05月07日|分类:期货交易 |404人看过

工程交给甲方,质保金要两三年后财才付,甲方现在经营状况不太乐观,两三年后,很可能质保金就拿不到了,这两三年我还要按约去维修吗?

有没有办法能解决这种担忧?

乙公司率先在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方支付包括质保金在内的全部工程款,并且列举了很多甲方经营状况恶化、出现了可能破产的情况,同时,自愿向甲方提供银行保函,对自己诚信履行质保期间的维修义务提供担保。

这种情况,法院认为,如果没有质保金作为担保,不能保证乙公司房子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积极履行义务。但是现在甲方的情况吧,乙公司的担心也合情合理如果不支持,乙公司期满后要回质保金,又接着拖其他供应商货款,一系列的营商环境问题就出现了。

所以,支持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同时,要求乙公司以银行保函替代质保金担保,能很好的平衡乙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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