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岚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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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学历或工作履历造假,企业能以其欺诈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者:吴岚萍律师|时间:2022年05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2505人看过



实务中,相关案件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员工提供虚假信息究竟是否构成欺诈也争议颇大。结合员工造假的程度、录用条件是否明示、企业发现的时间阶段、员工的岗位要求以及工作表现等因素,类似的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裁判结果。比如,如果企业是在员工试用期时经核查发现的,以员工简历虚假为由解聘,是比较容易得到支持的;而如果员工在企业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且工作表现良好,那么这时企业以简历造假为由予以解聘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在这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企业常常被要求举证证明录用前已经向员工明示了录用条件,包括对学历及工作经历的要求,而且员工的学历或者工作经历是当初录用其的决定性条件,如不能证明则很有可能要承担败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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