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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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诉争房产无产权证书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者:李晓慧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230人看过

  根据物权原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离婚纠纷中往往存在大量的房屋已经取得但是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的呢?

《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易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欠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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