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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外赠予

发布者: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792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来说,所谓婚外赠予,在传统观念内就是夫妻一方(大多数是男性)在婚姻存续期内,将财产赠予给第三者的行为。法院认定婚外赠予行为时,基本上都是基于无权处分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理由直接认定该行为无效,或者以赠予的是不能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财产。那么返还财产是返还一半还是全额返还呢?本文就财产返还这个问题进行一下讨论。


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外赠予因为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权应当予以返还,表面上阿奎那,赠予的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但是这类案件请求权基础是侵权赔偿,也就是说现在并不需要认定婚外赠予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存在共同财产分割不分割的问题,它就是个因侵权赔偿损失的问题。

该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

既然是侵权赔偿的问题,那么问题就是侵了谁的权。真是案例当中有不少案例就是已婚男人赠予了第三者很多财产之后,被原配发现或者与第三者分手,然后原配起诉之后全部都要回来了。但是笔者认为,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来说显然都是不公平的,容易歪曲社会的价值取向,诱发不道德的社会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就是原配所享的那一半财产的价值,因为不可能说全部都是原配的损失,那是两个人共同的损失。原配一个人作为原告去起诉,其损失就是一半的财产价值。

西方国家有没有相同的情况?

西方国家有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叫不法原因给付。所谓不法原因给付就是因为不法的原因、非法的原因而自愿进行的给付,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比如赌资和嫖资,赌博输给他人几万块钱,第二天请求法院要求确认赌博行为无效并返还赌资,本来赌博就是违法行为,还要求法院保护违法行为,任何法院都不可能判决返还。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这种制度,但是实务中也是这样处理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婚外赠予行为男方起诉要求第三者把钱还给他,也不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综上,婚外赠予行为的返还应当一半更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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