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32000**********

  • 执业机构: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律朗读 |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

发布者: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524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1、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条款是什么?

  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2、为什么要设置离婚冷静期?

  有网友戏称:离婚冷静期形式上把协议离婚变得复杂,在事实上演变成了结婚冷静期。

  专家表示,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因一时冲动或者规避政策而草率离婚,同时也是善意提醒大家谨慎行使权利,激发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

  3、离婚冷静期违背“离婚自由”吗?

  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目的不是限制离婚自由,它实际上是保障离婚当事人对离婚问题的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这个意思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规定了一个离婚的冷静期,你在冷静期内再认真地慎重地考虑,你要不要离婚?该不该离婚?离婚是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防止当事人一时冲动草率离婚,也防止当事人现在有很多甚至是规避政策的这样的一些草率离婚。

  4、胁迫结婚如何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受胁迫婚姻当事人提交撤销婚姻申请主体由婚姻登记机关变更为人民法院,可以预见《民法典》实施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因胁迫结婚而撤销婚姻案件将急剧增多。

  5、因家暴等原因离婚也会有冷静期吗?

  离婚分为两种途径: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在诉讼离婚中,“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调解包括调和与调离两种形式。

  在调离时会产生“久调不决”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调解的时间做硬性规定。此外,离婚涉及感情问题,人就容易激动,往往就需要缓解一下双方的情绪,从而导致很多离婚案件时间拖得比较长。

  对于“久调不决”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专家提示:如果有一方遇到家暴,应当注意收集家暴证据,如通过报警、验伤等方式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尽快判离,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跟对方拉锯式谈判。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